为强化正向激励,弘扬奋斗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评选10名“标兵公务员”,给予记二等功奖励。按照评选奖励工作要求,经自下而上推荐、政治审查、逐级审核、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和市“十佳标兵公务员”评选奖励工作协调小组审议,现将拟奖励对象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2年1月4日—1月10日。
干部群众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宜宾市“十佳标兵公务员”评选奖励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8223095。
电子邮箱:2367243780@qq.com。
宜宾市“十佳标兵公务员”
评选奖励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
宜宾市“十佳标兵公务员”拟奖励对象名单
(共10名)
温 媛(女) 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投资促进五科科长,三江新区经合外事局
汽车产业局副局长
杜 浩 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战略规划处处长
陈 林 翠屏区思坡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三级主任科员
王雨诗(女) 南溪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就业股副股长,一级科员
郑 辉 叙州区卫生健康局二级主任科员
吴诗华 长宁县司法局硐底司法所所长,三级主任科员
邵 升 兴文县共乐镇党委书记
蒋茂华 屏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警务技术二级主管
聂 兵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铁建办)铁路建设管理科科长
李 杰 市大学城科创城建设服务局高职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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