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选派优秀人才到企业挂职锻炼报名工作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市属事业单位党委(党组):
为深入贯彻市委四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推动我市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市战略深入实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同时,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培养锻炼,经研究,决定选派一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到我市国有和重点民营企业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选派30名左右优秀人才到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重点民营企业挂职锻炼,挂职时间为2年。
二、选派对象
在编在职的市级机关、市属事业单位引进的博硕士、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秀人才、机关干部。
三、挂职安排
挂职人才到企业可从事管理、技术岗位及基层党建工作等。
(一)挂职人员属县级干部的挂任副总经理;
(二)挂职人员属科级干部的挂任总经理助理;
(三)挂职人员属一般干部的挂任中层管理者;
(四)鼓励支持挂职人员领办、创办企业。
四、选派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创新创业能力较强;
(二)具备企业发展需要的经营管理、市场营销、课题攻关、技术研发、党建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五、选派程序
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推荐时间为3月12日—3月20日。
(一)自愿报名。个人登陆报名网站宜宾党建网(http://www.ybdjw.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选派优秀人才到企业挂职锻炼报名信息表》,并下载打印后交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
(二)组织推荐。所在单位对照选派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信息表》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条件并同意推荐的,在《选派优秀人才到企业挂职锻炼报名信息表》相应栏内签注意见盖章后,将纸质《信息表》一式2份送市人才办秘书科。
(三)确定人选。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根据征集的企业人才需求和报名人员基本情况,根据人岗相适、专业对口、发挥特长的原则,研究确定选派人选。
六、考核管理
(一)挂职人员在挂职期间实行双重管理,以挂职企业管理为主,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及派出单位协助管理。
(二)挂职人员在挂职期间只转党员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挂职期间的待遇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不得兼薪或领取报酬。
(三)挂职人员在挂职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不再承担派出单位的工作任务。挂职结束后,由接收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对挂职人员进行考核鉴定,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培养使用的重要依据。
七、强化宣传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选派优秀人才到企业挂职锻炼是加强人才培养锻炼、促进人才作用发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支持优秀人才踊跃报名,促进选派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联系人:刘义;联系电话:8224624。
附件:1.挂职企业名单
2.《选派优秀人才到企业挂职锻炼报名信息表》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宜宾市人才办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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