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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探索实施镇村干部“双选”交流培养
发布日期:2015/7/27


今年以来,高县在嘉乐镇启动“双向选择、互派培养”试点工作,着力破解驻村干部作用发挥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后备干部不足、能人难选等难题。

实行双向选择,强化人岗相适。镇干部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知识结构、能力专长和群众基础,选择自己愿意派驻的两个村(社区)作为候选志愿。各村(社区)根据本地发展计划、工作重点和产业发展需要,以及干部个性特长和群众口碑,选择本村(社区)有意向的两个镇干部,作为候选志愿。在双向选择基础上,镇党委结合干部、村(社区)的志愿进行匹配,在双方意愿基础上确定下派干部。

实行互派培养,强化因材施教。按照自愿申请、党支部审核推荐、个人公开演讲、评委打分、党委考察批准等程序,从各村(社区)普通群众、致富能手、待业大学生等群体中选拔优秀人才重点培养,确保参加3次以上有针对性的镇村工作实践,和6次以上县委党校专题培训。规定下派驻村干部每月到村开展工作不少于10天,主要学习了解基层情况和基层工作方法,积累群众经验,加深群众感情。建立每名党委班子成员指导2-4名上派人员制度,根据其身份和特长,有针对性地从组织管理、种养殖技术等方面进行培训教育。驻村干部与村(社区)支部书记结成帮带对子,参与村(社区)“两委”具体工作。

实行目标承诺,强化跟踪问效。驻村干部对挂职期间的实事目标、服务目标、法治目标作出公开承诺;上派人员将学习锻炼期间的学习目标、工作目标等作出公开承诺。全镇9个村(社区)、12名驻村干部共承诺129件实事,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目前已推进和完成人民村9.2公里沿线生产道硬化等为民实事61件。镇党委采取定期督查、定期交账会、集体考核评议、逗硬奖惩等综合措施进行问效追责,将实事承诺完成情况纳入驻村干部、村组干部目标考核中,确保承诺事项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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